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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首创离婚信息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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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仲阳 卢思莹 潘子璐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阅读:

惠州首创离婚信息通报制度

2013年12月26日07:02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惠州讯 (记者秦仲阳 通讯员卢思莹 潘子璐) 今后,法院判决离婚后,将会把判决书寄送到民政部门,录入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与房产、户籍等部门共享。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惠州市民政局昨天通报,这个联合建立的离婚信息通报制度,可以有效预防重婚、骗婚等违法现象以及利用婚姻登记信息漏洞满足其他特定利益需求等行为。

  根据规定,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在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文件向所在县区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寄送。

  据惠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副科长赵茵介绍,在收到法院反馈的判决书副本后,民政部门会将这些信息单独归档,然后及时、准确地录入到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为以后全国婚姻信息联网做准备。

  另外,接下来也将实现相关职能部门如房产、税务、户籍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以弥补婚姻登记信息漏洞产生的各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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