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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张新华—
张新华,中国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大政治学院,先后在
司法部门及著名律师事务所工作,连续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五年,其中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二十三年。
张新华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已办理大量的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独立、卓有成效地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尤其擅长办理民商、刑事案件及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有众多经典案例被广东电视台、深圳晚报、南方都市报、新浪网等多家媒体广泛报导。
追求社会正义,寻找法律精神,脚踏实地,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利,是张新华律师数年来一贯的作风。
张新华,中国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大政治学院,先后在
司法部门及著名律师事务所工作,连续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五年,其中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二十三年。
张新华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已办理大量的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独立、卓有成效地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尤其擅长办理民商、刑事案件及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有众多经典案例被广东电视台、深圳晚报、南方都市报、新浪网等多家媒体广泛报导。
追求社会正义,寻找法律精神,脚踏实地,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利,是张新华律师数年来一贯的作风。
工作履历
●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
● 广东启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
● 广东万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
● 深圳市福保街道 “爱心调解站”金牌调解员
● 深圳市律师协会宪法行政委员会委员
● 深圳市“法律进社区”项目讲师团首席讲师
● 深圳市第七届至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经典案例
● 代理汕头建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追索工程款案,历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裁定、判决、裁决,最终成功为委托人追回了被拖欠了十五年的工程款。
● 代理法律顾问单位深圳美莱医疗美容医院与著名女星柳岩、戚薇等肖像权案,以支付女星只有百分之几的诉讼标的额结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
● 代理原告深圳市福田区曾玉珍等诉被告龙岗区曾伟光房产纠纷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占有原告达五十年之久的房产,最终完璧归赵。
● 为持刀抢劫案的江西籍被告人李某某辩护,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两次补充侦查后,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某被羁押八个月后无罪释放。
●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主任段某某受贿案,担任段某某的辩护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当庭提出量刑意见判处段某某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没有采纳检察院的意见,而是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最终只是判处段某某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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