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离婚协议内容反悔,能到婚姻登记机关更正吗?
问:我和前夫签订离婚协议,并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我现在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后悔,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更正吗?
答:不能更正。离婚协议书是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做出了适当处理。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书在事后是不能更正的。但是 双方协商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可以自行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并自觉履行协议,如有必要,当事人也可以到公证机关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
如果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