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与寿险理赔
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确维护保户的权益。并且在处理赔案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正确确定保险责任、给付标准、给付金额。
车险理赔
流程:
1、 肇事司机(被保险人)需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⑴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⑵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⑶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⑷赔款收据。
根据不同的事故性质还需要以下资料:
a、火灾事故:
⑸公安消防部门的火灾原因证明;
b、自然灾害:
⑹气象部门证明或灾害报道剪报;
c、交通事故:由交警处理需
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法院处理需
⑻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⑼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d、财产损失需
⑽车辆修理、施救费发票;
⑾车辆损失相片;
⑿财物损失清单;
⒀财物损失修理、施救费发票;
⒁财物损失相片;
特殊情况
1、撞到自家人的免责;
2、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
3、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赔;
4、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赔;
5、车辆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6、拖着没保交强险的车出事故的不赔;
7、私自加装的设备不赔;
8、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
9、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等等。
10、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保险公司也可以拒绝赔付。
● 机动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
①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②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③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常见的不赔付情况(其他事项请参见《机动车保险条款》)。
未年检车辆没有年检,在保险合同中明文规定,保险公司只维护合格车辆的正当权益,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即使买了保险也无济于事。买了全险的车主一定要记着去年检,而且不要把日期拖后。
未年审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无牌照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理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异地购车在提车途中出险得不到赔偿就是这个原因。
寿险理赔
1、 根据保险金种类不同,报案的途径不一样。
①所有住院医疗保险金的申请均需先通过营销部再传递至公司理赔部。
②申请除住院医疗保险金以外的其他各类保险金,可通过办事处或直接到理赔部报案。
2、根据保险金种类不同,索赔时应提供的资料不一样(一般要求提供有关证件之原件)。
①死亡给付申请一般要求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身故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身份证,被保险人户口本,死亡证明书,法医鉴定书或交通意外责任认定书,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
②伤残给付申请一般要求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伤残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身份证,法医鉴定书,住院门诊病历或交通意外责任认定书,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
③医疗给付申请一般要求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医疗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身份证, 住院门诊病历及医疗费收据,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
三、健康医疗险理赔流程
1、 被保险人因罹患疾病办理理赔时所需手续:
(1)医学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2)医疗费原始收据;
(3)费用清单及结算明细;
(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四、意外伤害险理赔流程
1、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需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住院医疗保险需在保险公司规定的认可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
(1)医学诊断证明;
(2)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3)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
(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7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