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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怎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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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网站  阅读:

精神损害赔偿怎样赔?

人们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一旦发生纠纷就经常会提到“精神损害”,时至今日,“精神损害”已经是一个妇孺皆知的词语了。然而,从法律的角度,究竟什么是“精神损害”呢,哪些人的精神损害在什么时候可以请求并获得赔偿呢,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又如何确定呢?在这将简明地阐述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定义,标准以及计算公式等相关问题,供网友参考。
  首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自然人的如下情形为受到“精神损害”,并可索赔:
  (一)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4、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
  (二)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
  (三)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四)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
  第二,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二)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在此,提请各位注意,以上为法定的情形。至于法定以外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协商好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于支持。
  第三,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权利人是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
  第四,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

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

  相关法律及《精神赔偿解释》等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问题,但确定了赔偿责任的必要因素:(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主要是指侵害的方式,场合、范围等;(3)侵害所产生的结果,包括侵害行为所产生的影响;(4)侵害人的营利情况,营利多者,赔偿责任亦大,必要时予以收缴;(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即诉讼地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6)其他的法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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