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律师业务的正常开展,维护律师业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要求,我们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我省现行律师服务收费办法和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1、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2、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司法厅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一)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
1、不涉及财产关系:50-15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100-4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2O00元。
(二)代写法律文书:
1、代写诉讼文书:5O-200元/件。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200―20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
(三)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1000-8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8000元/件
3、一审阶段:2000-12000元/件
二审阶段:2000-15000元/件
4、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100O―1OOO0元/件。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
(四)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O0-6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 500-1500元/件
1-10万元(含10万元) 4-5%;
10-50万元(含50万元), 3-4%;
5O-1O0万元(含100万元) 2-3%;
10O-500万元(含500万元) 1-2%;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5-1%;
1000万元以上, 0.5%。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五)代理仲裁案件:
按照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标准收费。
(六)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参照上述有关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计时收费:
50-1000元/小时。
三、上述收费标准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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