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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新三板”业务中的法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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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阅读:

律师在“新三板”业务中的法务工作

专业律师的参与,对于企业的规范运作至关重要。在企业挂牌上市过程中,律师可以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尽职调查,甚至参与券商的选择,法律风险的防控。

股票进入证券企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之法律事务(挂牌阶段)如下:

    1、审查公司是否具有挂牌资格,并参加主板报价券商的项目小组,负责尽职调查,按照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要求,起草尽职调查报告、推荐报告、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调查工作底稿,制作备案文件等。

    其中尽职调查报告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全体董事诚信声明

    (2)公司基本情况;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

    (4)公司业务和技术情况;

    (5)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及其风险因素;

    (6)公司治理情况;

    (7)公司财务会计信息;

    (8)关于公司进行股份报价转让问题的相关地方性法律规定。

    2、审议企业进入代办系统前后的相关协议并提供法律咨询。如:

(1)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做出决议;

    (2)与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3)向当地政府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的报送文件;

    (4)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

    3、协助主办券商为企业股票进入代办转让系统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核查意见、见证意见等;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之信息披露进行辅导;

    5、对企业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企业法》、《证券法》有关知识辅导;

    6、为企业和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及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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