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联系律师 >> 文章正文
如何聘请一个合适的律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佚免  来源:网络  阅读:

如何聘请一个合适的律师

一、选择律师还是选择律师所?与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大小是没有关系的。
    选择律师时,主要还是考虑律师个人的素质,与律师所属律师事务所没有很大关系,因为现在律师事务所全是律师合伙的,只是向律师事务所交纳管理费。每个案件都是由律师本人来办理,对于案件办理的质量如何主要取决于代理律师个人的水平和责任心,一般说来,与律师所的关系不大,与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大小也是没有关系的。因此,这种案件主要选择好具体代理你案件的律师就可以了。

    二、选择关内律师还是选择关外律师?选择关外律师成本稍微低一点,但服务却不一定会比关内律师差。
    关外律师因为办公室租赁费用、生活费用、办案费用都较关内律师偏低,同一案件关外律师收费可能就比关内律师收费略低。有些当事人认为收费高的关内律师比较值得信任,这是一种误解。律师的水平高低不在于其收费高低,而要看这个律师的执业年限有多长、教育背景是否是正规法学院校毕业、他是否办过此案案件或是否主要擅长此领域的案件,最看要的是要看这个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和判断能力。

    一般来说,只是要取得了律师执业证的律师,律师水平应该都是合格的,只是不同的律师的经验、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应变能力有所不同。
    三、不要要求律师许诺和保证官司一定赢
    很多人比较注意律师对结果的承诺,却不注意听取律师对过程和理由的分析,这是大大的错误做法。因为只有通过理由和过程的分析,才能得知律师所下结论的合理性如何。另外必须明确,即使判断了结果的可能性如何,也不等于结果真正如此。律师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权利,而没有能力打包票保证你的官司肯定如何如何,因为决定官司胜败的因素很多,甚至有时应该胜的官司,律师表现的水平也很高,但由于法官的水平低或者不公正而导致错误判决。所以,如果律师拍胸脯打包票,那就是不负责任的欺骗;如果你要求律师打包票,那就是逼迫律师说假话,也就是自己糊弄自己。
    当事人聘请律师时必须懂得这些道理,保持正确的心态,不对案件结果和律师的能力存有不合实际的幻想。对各种可能性尤其是不利于自己的结果有一个实际合理的预期,然后慎重理智地决定是否打官司以及是否聘请律师。
    四、律师费与律师水平和委托时间的关系问题
    不能只按收费多少选择律师,收费少的律师未必服务质量一定差,收费高也未必就是好律师。选择时主要看其言其行。遇到你认为对自己关系重大的案件,不要因为律师费的问题聘请一个你明明知道水平不行的律师,结果可能把事办砸,以后可能付出更大的代价也难以挽回影响。

    有的当事人认为律师收费越低越好,这是一个误解。有的当事人在寻找律师时爱好“货比三家”,然后自以为已经“摸清”律师收费的价码,最终委托收费较低的律师,这实在并不是聪慧的做法。由于律师供给的是专业服务,而不是衣服、家具这种显然可以“物化”的商品。律师服务的本钱就是律师付出时间和精力,律师在收费时会斟酌同一规定的尺度,并预先估算案件的难度以及自己的实力、将付出的时间和精力,然后断定收费数额。律师收费过低,只是恶意竞争,其后在服务时必定下降自己的时间、精力本钱支出,而这些当事人未必能看得出来,吃亏的还是当事人自己。假如把打官司比作打仗,则律师如同战士,虽不会因“军饷”哗变投敌,但是否勇往直前,则不得而知。
    五、不要被讼棍欺骗
    社会上有些不是律师,却冒充律师或者声称自己有门路的人,专门代理人们打官司或跑门子为生,吹得天花乱坠,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和欺骗性,很多农民朋友上当受骗还不一定知道。这就如同算命先生一样,骗的人们难以察觉。官司赢了,自然把功劳归为“讼棍”,但实际上讼棍可能根本没有起任何作用,胜诉的原因是遇到了公正的法官;反之,如果官司输了,讼棍总会有一千个理由让当事人谅解不是自己的问题。
    不能说讼棍全部是骗子,但总是十有八九。问题是你无法鉴别,因为他们的活动是不在明处的,当事人无法得知真假。比如他说已经找了法院院长,院长如何发了话。其实这永远无法对证。这一点也正是与律师的工作不同的地方。律师虽然也不一定保证官司能赢,但律师的作用是公开的,在法庭上如何的辩论,如何的取证等等,完全是透明的难以作假的。
    如果某人声称自己是律师,要通过查看律师执业证(不是一般的工作证)和律师的办公场所。
    另外,除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之外,还有一个叫法律事务所或者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全称为基层法律工作者),也可以提供法律服务,还经常被人们误认为是律师。不过,他们的服务和权利范围与律师不同。法律工作者只能代理一些民事案件。律师执业证(通常所说的律师证)是红皮,法律工作者执业证是蓝皮。
    六、不要只愿意听顺耳之词
    律师的服务质量好坏,不能看他的言行是否对你的口味儿。只是迎合委托人口味的律师,就如同只给你吃甜药的医生一样,绝不是好律师。有的律师喜欢迎合委托人,放弃真正的见解和原则,恐怕与委托人的态度有关。比如,当事人往往愿意听到对自己有利的案情分析,如果分析的对自己不利则好像是律师无能或者不维护自己的利益一样。事实上,如同看病一样,只有能找到自己当事人一方毛病的律师,进而能找到对策的才是好律师。还比如在法庭上说什么说多少关键应该看需要和效果,但往往委托人希望多说为佳,所说内容也要对自己的口味儿,甚至自己指挥律师怎么怎么说和做。其不知这样错位的后果可能非常严重。选择律师时要慎重,选择好以后要信任。
    七、聘请律师的时间越早越好。

    这除了有利于取得好的办案效果外,从费用的角度考虑也是合适的,因为早委托不一定增加律师费。目前中国律师的收费标准一般不以时间计算,而是根据案件的程序段(如一审段、二审段)、复杂程度、标的大小(民事经济案件涉及的财产金额)等情况收费。即使刑事案件,虽然按公安阶段(侦查)、检察院阶段(审查起诉)和法院阶段(审判)分别收费,但是你可以与律师所协商,采取三段算一大段(委托直到一审或者二审判决)的付费方式,即与一小段费用相同或者稍稍高一点。
    八、要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
    一是不能不签订合同;二是不能与律师个人签订合同,也就是合同上应有律师事务所的盖章;三是委托合同中应该对收费数额、代理期限(阶段)和委托权限有明确的约定;四是交律师费后注意向律师所索要正规发票(不能是非正规的收据,甚至白条,如果当时没有正规发票要及时补换。)。交差旅费以及其他办案费(即不属于律师的报酬,而是律师办案需要花出去的钱,如复印费、传真费等等。)应该索要收条。
    九、如何与律师配合好
    要想把官司打好,必须发挥当事人和律师两个积极性。最重要的是沟通和信任律师。
    不要喧宾夺主。选择律师时要非常慎重,一旦选择了就要十分的信任律师,除非有了不能信任律师的理由。打官司要让律师作主角,当事人甘当配角。但有的当事人喜欢自作主张决定一些事情,虽然这是你的权利,但是很可能对整个案件造成损害。当事人可能以为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其实不然。其实当事人与律师的关系,类似于患者与医生的关系。但一般患者不会自作主张,能够按照医生的建议去做。那是因为对于医疗问题患者自己根本插不上手。对法律却不是这样。有些人自己确实也懂得一点法律常识,就以为可以做出判断或者进行操作了,殊不知,法律是非常复杂的科学,环环相扣,面面制约,有基本的法律规定,还有更多的司法解释甚 至内部精神,如何理解和适用好就更需要深厚的理论功底和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当事人应该绝对听从律师的指挥才行。当然,对于某些涉及经济权利问题的最后决定权当然属于当事人,但也应该是考虑律师意见之后做出决定。
    在法庭上或者某些场合,当事人往往愿意把自己的意见发表出来,但要知道言多必失。打官司,不是比谁说得多,而是比谁说得好。有律师呢,当事人最好不要多说话。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薄谷开来减刑裁定及她的..
·刑事报案书
·停工停产期间工资发放标..
·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五种..
·龙华区油松派出所地址及..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及..
·财产保全延期申请书
·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民事答..
·香港“世纪贼王”张子强..
·工程项目承包、发包的五..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