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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律师:立遗嘱应当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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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阅读:

深圳福田律师:立遗嘱应当注意的问题

深圳福田律师提示,立遗嘱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在自书、代书遗嘱中应当注意不要忘了由遗嘱人签名。

2.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能够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如果不注意以上问题,就可能导致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另外,根据《意见》35条规定,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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