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在深圳办理离婚诉讼程序
非深圳户籍人员,如果男女双方都同意且要求离婚的,不一定必须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就近在深圳市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这样,既能依法解决婚姻关系,达到离婚之目的,又能节约大量人力财力,节省时间。
非深圳户藉人员在深圳基层人民法院办理离婚诉讼简易程序:
1.提供被告方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可以有辖区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
2.提供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
3.立案之后,联系法官,双方到法院做一份调解笔录,确认是否一致同意离婚。
4.签收法院的调解书,此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需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