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可以相互抵消的情形
债权和债务具有关联性而无法单独存在,其产生的原因有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等。对于债权债务关系的终止,大多数人都知道清偿这一方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还债。其实除了清偿外,抵销也是一种方式,但债权债务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抵销的。
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债权债务抵销具有双向性,即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才有可能进行抵消。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如果其中任何一个债不具有合法性,那么不得主张抵消。
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三、双方债务必须均已届清偿期
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消。
四、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必须是能抵消的债务
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
1、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2、法律规定不得抵消,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消,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
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
以上是有关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通过上面这些知识,可以看出债权债务的抵销是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的,并不是所有债权债务都可以抵销。大家如果有关于债权债务抵销方面的问题,最好咨询专业的债权债务纠纷律师,以免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