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收费标准 >> 文章正文
14种情形将可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阅读:

14种情形将可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范围,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

该《规定》明确了当事人符合下列14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二、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

三、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四、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

五、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

六、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伤人,请求赔偿的;

七、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伤,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八、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九、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

十、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十一、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的;

十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十三、当事人为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社会救助站、特殊教育机构等社会公共福利单位的;

十四、其他情形确实需要司法救助的。

新《规定》还简化了司法救助审批程序,对当事人请求缓交诉讼费的,由审判人员或合议庭报审判庭庭长审批即可。减交或免交的审批程序也相应简化。

  欢迎委托广东章盛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8号美荔园B座13B1室;

  交通:公交荔枝公园站,地铁3号线、9号线红岭站G出口;

  深圳律师陈洪翔联系电话137286002815;

  微信chxlaw,加微信请先电话联络。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薄谷开来减刑裁定及她的..
·刑事报案书
·停工停产期间工资发放标..
·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五种..
·龙华区油松派出所地址及..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及..
·财产保全延期申请书
·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民事答..
·香港“世纪贼王”张子强..
·工程项目承包、发包的五..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