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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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钟南山
我有一个朋友,是女的,已有一子,4岁了,现在她想离婚,,因为那男的对她不好,经常不回家。而且在外面有女人,只是她没有证据证明,他们两个都没有正常的工作的,男的是属于上门女婿,靠家里做点小生意来过日子的,现在她呢,需要离婚来脱离,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她昨天到法院问过了,但是法院说没有实际证据,证明他们婚姻感情破裂,是不允许离婚的。现在她一定要离婚,要争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建议,方法,去处理呢?
来自: 183.13.102.31 留言时间: 2012/8/26 3:02:06
回复内容 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注意收集夫妻感情破裂方面的证据。假设第一次法院未能判决离婚,那就只能六个月后再向法院起诉。
关于小孩抚养权,法院一般是根据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环境、个人素质等综合评判,从有利小孩健康出发方决定小孩的抚养权。

回复: 陈新强律师 回复时间: 2012/8/26 3: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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