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条例实施,“破茧”个人破产系统上线!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03-01
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施。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个破条例实施专题新闻发布会,并宣布深圳法院“破茧”个人破产综合应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龙光伟出席发布会并介绍个破条例实施筹备情况,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志光出席发布会并宣布深圳法院“破茧”个人破产综合应用系统上线,深圳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龙光伟介绍
《个人破产条例》的正式实施,标志着个人破产和企业破产在深圳合流并行,深圳成为破产制度综合试点的第一试验田。
为进一步发挥《个人破产条例》的辐射带动效应和先行示范作用,打造个人破产制度实践的“深圳样本”,市中级法院主动推进实施配套工作,提前组织力量,研判实施风险、解决司法难点、创新配套举措,从规范规则、搭建平台、府院联动、诉讼服务等重点方面逐一突破,全面保障改革落实,条例高效实施。
龙光伟强调
条例实施配套工作得到上级法院的鼎力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个人破产制度改革,多次专程到市中级法院调研,现场听取汇报,开展业务指导,促进个人破产实施各项筹备工作有序开展。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力支持破产一体化办理平台建设工作,成立了个人破产案件信息化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全力推进破产综合应用系统建设。
龙光伟介绍了市中级法院各项筹备工作
一是明确个人破产案件裁判思路。市中级法院破产法庭依托民法典和个人破产条例相关规定,以实践需求和问题解决为导向,多次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反复讨论、研判,保障条例实施,初步统一了裁判思路。
二是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支持下,市中级法院着力打造全国首个破产一体化办理平台,集合“深·破茧”微信小程序、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实现人民法院、破产事务管理部门、破产管理人、破产程序参与人全流程在线交互、无纸化办理,同时推动利用区块链技术联通有关部门和机构,逐步实现破产事务一网通办。
三是持续支持推动破产事务机构设立。市中级法院先后向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市委政法委、政研室(改革办)、编办以及市司法局针对破产管理机构的职能设置提供专业意见,大力支持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开展破产事务机构职责配置的调研工作,及时启动机制层面的衔接筹备。
四是推动建立破产信息公示机制。为全面贯彻中央改革要求,有效落实个人破产信息登记与公开制度,市中级法院积极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研究推动参与市场活动的自然人主体签署及时披露破产信息的诚信承诺书,并将个人破产信息纳入深圳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开。
五是全面优化个人破产诉讼服务。市中级法院及时加强对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培训指导,支持破产管理人协会于今年2月启动面向社会公众的个人破产案件免费咨询服务,为希望申请破产保护的个人提供专业支持;同时深圳破产法庭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和诉讼服务力度,推送个破条例系列解读文章、鹏法微课堂法官解读,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上线“深·破茧”小程序,印发便民问答指南、诉讼材料清单、信息化操作手册等,为广大群众寻求破产程序保护提供便利,做足准备。
发布会上,胡志光介绍了
深圳法院“破茧”个人破产综合应用系统有关情况,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和授权下,市中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关于智能化、一体化、协同化、泛在化和自主化的建设要求,高起点建设个人破产业务办理系统。
胡志光介绍
该系统首创“小程序+PC端(电脑)”同步开发模式,实现法院裁判、管理人办理、机构保障、公众监督“四位一体”的信息化体系,具有统一门户、综合办理,构建“小程序大生态”协同模式,深度应用区块链技术三大技术特点,并实现了三方面功能:
一是高起点的系统建设“一体化”。平台整合了各相关业务系统的功能,将电子卷宗、送达等小程序化,实现了所有业务的统一入口。
二是破产业务办理“无纸化”。平台以电子卷宗为基础,以司法链为纽带,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听证、网上拍卖等全流程全要素无纸化办理,满足了法官、破产管理人、当事人具体需求。
三是破产办理全流程“阳光化”。平台对接全国法院三大司法公开平台,依法对个人破产案件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听证庭审等重要司法信息予以公开,为有效推进个人破产信息登记公开制度提供支撑。
胡志光强调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颁布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十分关心配套的信息化建设,广东省高院人民法院第一时间成立个人破产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省法院破执庭,立案庭,信息中心具体指导,深圳法院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为“破茧”个人破产综合应用系统开发提供了强力的组织保障。市中级法院将在一期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推动二期系统建设。
随后,深圳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就人民群众关心的诉讼服务、豁免财产认定以及个人破产配套保障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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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破产法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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