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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到期不还算不算诈骗? |
留言内容
留言者:李永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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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去年向我借了3万元,当时说生意周转急用,说好3个月就还的,还写好了借条,可是现在已经过期了 ,人也找不到 ,电话也关机,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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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83.14.171.195
留言时间:
2012/4/21 17: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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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这种情况还算不上诈骗,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起诉他,并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之日起算要求其付给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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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陈洪翔律师
回复时间:2012/4/21 17: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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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续签劳动合同 |
留言内容
留言者:木子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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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劳动合同是2011年12月5日到期,单位未与我续签合同,目前仍有劳动关系且在正常上班。咨询有关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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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61.144.226.50
留言时间:
2012/4/17 14: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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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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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陈律师
回复时间:2012/4/17 2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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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补偿 |
留言内容
留言者:李克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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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4.154.160.240
留言时间:
2012/3/19 1: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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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chxlaw
回复时间:2012/4/14 10: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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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
留言内容
留言者: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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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新年好!
我和我老公06年结婚,我们都是湖南邵武市人,未生育。08年3月我们来深圳务工,因感情不和从09年5月分居至今,现在我在龙华,我老公在布吉,我要和我老公离婚,而他又坚持不同意,要怎么办?如向法院起诉要找哪个法院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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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13.97.251.220
留言时间:
2012/2/5 1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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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一、你这种情况只有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才能达到离婚的目的了; 二、准备好你先生在布吉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据材料,可以向龙岗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能提供你先生在布吉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材料,则你只能回邵武市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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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陈洪翔律师
回复时间:2012/2/5 12: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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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
留言内容
留言者:李克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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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您好!
公司辞退我,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但发给了我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我还可以要其他补偿吗?
谢谢!祝春节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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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18.252.18.170
留言时间:
2012/1/18 19: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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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可以要,比如说可以要你在该公司的工龄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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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陈洪翔
回复时间:2012/1/18 19: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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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
留言内容
留言者:刘少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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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酒后驾车,被查到了,会不会判刑啊?我听人家说从2011年5朋1日只要是喝了酒驾驶机动车的,就要判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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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4.154.165.145
留言时间:
2012/1/3 17: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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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很多人可能想知道,这大概喝多少酒会达到这个标准?有关专家根据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如果你朋友达到了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的标准就是非颠倒醉酒驾车,已涉嫌犯罪,应处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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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陈洪翔
回复时间:2012/1/4 21: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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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问题 |
留言内容
留言者:abcd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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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61.144.226.50
留言时间:
2011/12/28 16: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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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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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陈洪翔
回复时间:2012/1/4 22: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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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不发 |
留言内容
留言者: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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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61.144.226.50
留言时间:
2011/11/28 10: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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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陈洪翔
回复时间:2011/12/1 9: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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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
留言内容
留言者:bd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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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时不小心,手被冲床伤了,现在快出院了。医药费是公司出的,但公司就是不帮我作工伤认定,我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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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13.97.249.9
留言时间:
2011/11/21 2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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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第一、找公司领导,请求依法申请工伤;第二、你本人去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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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陈洪翔
回复时间:2011/11/22 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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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负伤 |
留言内容
留言者:马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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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上班时受伤,在做工伤认定时才知该公司根本没有注册,属非法用工。上月21日我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做了劳动能力鉴定是九级,二次手术费要八千元整。现在社保不管、单位不理,我要怎么么办?大概能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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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19.133.80.136
留言时间:
2011/11/11 16: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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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四条 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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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陈洪翔律师
回复时间:2011/11/11 22: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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